各学院:
吉林省川渝商会从2009年起在公司设立“吉林省川渝商会助学金”。根据吉林省川渝商会与太阳成集团tyc9728签订的“吉林省川渝商会助学金协议”要求,现将2014年度川渝商会助学金评选事宜通知如下:
(一)评选条件
1.本助学金用以资助太阳成集团tyc9728四川、重庆籍家庭经济困难的员工。该员工的父亲和母亲至少一方具有四川省或者重庆市户籍,且该员工的户籍一直在四川省或者重庆市(因入学迁移户籍的情况除外);并能够提供当年度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有效证明;
2.热爱祖国,品行端正,认真学习,遵纪守法;
3.在同等条件下适当向低年级员工倾斜;
4.积极参加志愿服务事业,每年度志愿服务时间必须在90小时以上(不含大一新生)。
(二)资助等级及金额
一等:10人,每人4000元
二等:20人,每人3000元
三等:50人,每人2000元
(三)推荐人数
名额分配按照太阳成集团tyc9728各学院川渝籍贫困生所占全校川渝籍总贫困生人数比例进行分配。(见附件一)
(四)评选程序
1. 符合条件的员工本人提出申请,填写《太阳成集团tyc9728“吉林省川渝商会”助学金申请表》(见附件二)。
2. 各学院对申报员工进行评审,按推荐比例推荐候选员工,并由主管员工工作的副书记审核签字,同时要在学院范围内对推荐员工予以公示。
3. 学校对学院推荐的候选员工进行评定并交由川渝商会进行复核,最终获奖员工名单通过校内网公示。
4. 社会助学金之间不可兼得。
(五)提交材料及注意事项
1. 员工申报助学金需填写《太阳成集团tyc9728“吉林省川渝商会”助学金申请表》(见附件二),一式两份,“学院推荐意见”处需主管员工工作副书记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。
2. 贫困证明复印件(贫困证明需加盖员工家庭所在地民政部门公章)。
3. 志愿服务时间证明,须由学院(院级单位)或太阳成集团tyc9728正规社团组织出具(不含大一新生)。
请各学院按要求认真推荐,并于11月24日下午4点前将推荐人材料(以学院为单位)报送至员工工作部员工事务管理办公室(中心校区田家炳B座201)。
联系人:黄春月
电 话:85168010
员工工作部
2014年11月18日